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总部:东莞南城国际商会大厦308
深圳:深圳龙华金銮时代大厦903
莞城:莞城区广信大厦A座602室
万江:万江区街道鑫源大厦302
大岭山:大岭山镇上场路11号
厚街:厚街镇莞太路时代大厦501
虎门:虎门镇工贸大厦A座804室
长安:长安镇名店大厦3楼310室
松山湖:松山湖园区研发五路504
大朗:大朗镇大朗商会大厦401室
常平:常平百司汇商务中心1507
塘厦:塘厦环市西路广盈大厦706
凤岗:凤岗镇凤岗商会大厦710室
桥头:桥头莲城联合街一巷28号
石排:石排镇向西大道嘉盛大厦701
道滘:道滘镇大鱼沙新正街11号
广州:广州南沙丰泽东路106号
东莞市长安镇长盛社区长中路1..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
疫情防控管理告知书莞城各公司..
关于进一步加强莞城街道公司经..
东莞市社会组织2016年度年..
东莞公司注册|代办营业执照|..
 http://www.0769cxkj.com/
 http://www.cxkjgj.com/
 http://www.0755cxgs.com/
 http://www.027cxkj.com/
 http://www.4006668052.com/
 http://www.0769cx.cn/
 http://www.0755chxi.com/
 http://www.0755cxjz.com/
东莞工商登记表格下载企业登..
东莞市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相关..
东莞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需要的..
东莞办税常用表格文件下载..
东莞国税办理税收常用文件表..
东莞国税分局办税指南文书下..
食品流通许可证补办申请表..
东莞税审报告
办理注册会计师申请条件需要的资料及办理程序【东莞税审报告】

发布时间:2014/3/17    浏览次数:344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注册会计师申请条件需要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1、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⑵《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

  ⑶《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规定》。

 

2、注册会计师申请注册应具备的条件:

   ⑴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成绩合格;

   ⑵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⑶具有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

 

3、申请注册应提交以下资料:

   ⑴《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附表1);

   ⑵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考核、认定的相关文件和相关证明;

   ⑶2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2年以上证明表(附表2);

  ⑷与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⑸事务所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⑹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广东省内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人员和本省跨市申请注册的人员,应提供广东省流动人员暂住证。

  ⑺有效人事档案证明或者退休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由中国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就业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⑻申请人近期免冠小一寸蓝底相片两张。

以上相关材料请备原件,现场办理注册申请需核对有关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

 

4、办理程序:

    ⑴受理注册申请单位: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办公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1号 粤财大厦17、18楼。

    ⑵办理注册申请时间:逢单月1—7日办公时间(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顺延):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⑶申请人通过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向省注协提出申请,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指派专人直接将申请材料上报省注协。省注协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注册申请人,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及内容。

  ⑷省注协出具加盖单位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注册会计师注册受理情况书面凭证》。

  ⑸省注协对注册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申请人姓名、所在事务所名称、从事审计业务工作情况、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书编号或考核文号等情况在省注协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

  ⑹省注协对注册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注册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省注协秘书长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注册申请人。

   ⑺省注协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自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不予注册的理由,并告知注册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⑻省注协作出准予注册决定后,将给注册申请人发放注册会计师证书,发放证书的具体时间在省注协网站公布,准予注册申请人所在事务所指派专人,凭《注册会计师注册受理情况书面凭证》到省注协统一领取证书。

   ⑼省注协自作出注册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准予注册的决定及注册会计师注册报备表抄送财政部、广东省财政厅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并将准予注册人员名单在省注协网站公告。

注意:注册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注册材料的同时必须登陆会计行业管理网进行网上申请,其操作步骤见省注协网站“会员管理——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指南”。 

分享到:
咨询热线:0769-33359875

上一篇:东莞注册会计师任职资资格检查申      下一篇:注册会计师年检内容年检需要的资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首页 公司简介 东莞公司注册 东莞代理记账 香港公司注册 申请一般纳税人 东莞税审报告 东莞审计报告 东莞增资验资 工商财税咨询 财税新闻动态 工商表格下载 联系我们 辰信中小企业会计服务咨询解答网 东莞注册公司网 常平注册公司 长安公司注册 工商注册网 东莞集群注册 公司注册网 东莞代办执照 东莞会计代理 认定一般纳税人 深圳注册公司 注册公司
Copyright © www.0769cxkj.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国际商会大厦308
手机:13424804848 电话:400-666-8052 粤ICP备15008356号-9 |
注册咨询客服
验资增资咨询
香港公司咨询
会计记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