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请交回相关管理国税分局税源管理股)
第一步、交回两份调查表
经税务人员实地审核后,请迅速交回《广东省税收管理员实地调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实地调查表(通用类) 》(各一份),请按要求填写,盖公章,法人签名。税务人员收到两个表格后,经审核相关资料,上报上级审批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个别企业如资料不全的,需同时按税务人员要求补齐)
第二步、参加培训
凡新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需派人参加相关课程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南城国税分局上报市国税局安排后另行通知
附:关于培训的相关信息:(培训时间共三天,前两天在正欣公司培训,第三天在税友集团培训)
一、防伪税控开票系统
1、培训单位:东莞市正欣科技有限公司;培训地点:南城区袁屋边大道容大大厦十楼(南城汽车站附近),联系电话: 22023599。
2、需携带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复印件)、培训人员一寸照片一张。
3、培训时间为两天,早上8:30开始上课,每户企业派一名对电脑操作熟练的人员参加。(免费培训,培训机构提供的其他有偿服务和产品,纳税人可自愿选择)
4、汇款事宜:新办一般纳税人企业购买税控专用设备(金税卡与IC卡,每套 1416元)的款项由正欣公司代收,帐户为:公司名称:东莞市正欣科技有限公司,帐号:2010022619000052595,开户银行:工行东莞新城支行。(有关缴款事项可向正欣公司咨询)
二、电子申报系统系统培训
1、培训单位: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培训地点:南城区宏图路88号福威大厦215-218,联系电话:82027075或40071-12366
2、需携带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复印件)、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培训时间为一天(在正欣公司培训完次日),早上8:30开始上课(免费培训,培训机构提供的其他有偿服务和产品,纳税人可自愿选择)。
第三步、提交购买专用发票资料,安装税控机
按照行政许可项目要求,企业申请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申请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申请开具最高开票限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企业的概况、经营规模、经营项目、申请理由、最高开票限额,每月需使用发票份数等。(一式一份,由企业自行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
2.《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一式一份,在“申请日期”一栏盖上公章)
3.《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一式二份,要盖公章)
4.《纳税人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并在该表右上角空白处注明企业人员联系电话、培训日期。(一式叁份,在对应栏目上分别盖公章和发票专用章)
5.授权委托书一份,盖公章并授权人要亲笔签名。(非法人办理时提供,由法人授权)
6.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非法人办理时提供,盖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7.税控机专用设备汇款单复印件或缴款确认书复印件(盖公章)。
8.销售合同(或业务合同)1至2份,作为审批发票位数和份数的重要依据(复印件,盖公章)。
说明事项:(1)、请对以上资料经核对齐全,在培训结束时一次性提供给主管税务人员,并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通知书》,并在税务登记证副本上盖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形章。(2)、主管税务人员收到以上资料,在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后,上报市国税局信息中心,并传送给正欣公司,由正欣公司通知企业安装税控机(3)、安装好税控机后,请到主管税务人员处,领取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后办理领购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