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东莞市辰信会计有限公司
全国热线:4006668052/13424804848
总部:东莞南城国际商会大厦308
深圳:深圳龙华金銮时代大厦903
莞城:莞城区广信大厦A座602室
虎门:虎门镇工贸大厦A座804室
长安:长安镇名店大厦3楼310室
厚街:厚街镇莞太路时代大厦501
常平:常平百司汇商务中心1507 
松山湖:松山湖园区研发五路
大岭山:大岭山镇上场路11号
万江:万江区街道鑫源大厦302
塘厦:塘厦镇百司汇商务中心706
桥头:桥头莲城联合街一巷28号
石排:石排镇向西大道嘉盛大厦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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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司注册
东莞企业公司注册设立新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样板【东莞公司注册】

发布时间:2014/2/15    浏览次数:278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东莞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申请企业名称
备选企业名称
(请选用不同的字号)
1.
2.
3.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
(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
注册资本(金)
(万元)
企业类型
住所所在地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同意□不同意□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需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请在□中打√。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东莞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2】 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企业名称变更审批报送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派专人递送办理时提交,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注: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可以通过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www.gdgs.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企业向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申请名称超出其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权限的,由企业的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具有名称审批权限的登记机关审批时,填写《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报送具有名称审批权限的登记机关审批。
    4、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5、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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